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那么,关于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什么?跟着好会计的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计税基础是是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或者负债在计算以后期间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税法规定还可以再抵扣或者应纳税的剩下金额。
固定资产的计税计税是以各种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确认时入账价值基本上是被税法认可的 ,取得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会计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1、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一般都是以购买的价格的相关税费作为计税的基础的;
2、自己建造的固定资产一般都是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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