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好会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混合交易和兼营交易两者的区别,一起往下看一看吧!
混合销售是什么?
混合交易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
兼营销售是什么?
兼营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增值税的应税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并且这两者之间是没有任何的直接联系和从属关系的。
兼营销售和混合销售的区别:
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交易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
1、开发票时填写的信息不同
混合销售需要在申报的“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购买方为企业的凭证,索取申报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而兼营行为为其提供开监理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职责不同
混合销售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
兼营行为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要结合本单位的经营预测和经营决策以及生产、经营、供应、销售、劳动、技术措施等计划,按年、按季、按月进行编制。
上面就是关于兼营销售和混合销售的不同点,想要了解更多的内容,可以关注用友好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