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开具与作废应该是财务朋友们比较日常的工作,那么若是作废了不符合条件的发票该怎么解决呢?跟着用友好会计的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发票的作废条件:
1、发票的联次必须要齐全;
2、销售方没有抄税并且没有记账;
3、购票方没有认证或者认证还没有通过的。
作废了不能作废的发票该怎么办呢?
若是作废了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违法了《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同时还应该在所属期内就实际情况填写好相关的情况说明,然后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然后将主管税务机关导出的发票数据带回企业导入电子申报系统,你的税务申报才能够正常的进行申报哦!
那么哪些发票是不能作废处理的呢?
1、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之后不能直接作废,但是可以开具红字专票冲回即可;
2、成品油专用发票开具之后不能作废,要是发生销售退回或者开具有误的话,可以按规定开具工资成品油专用发票;
3、已经认证的增值税抓弄不能作废;
4、已经抄税的发票不能作废;
5、跨月发票不能作废;
6、发票的连词不齐全的发票不能作废。
上面就是关于作废了不能作废的发票的解决方法的相关内容的解答,想要了解更多的内容,可以关注用友好会计!